公民的范圍比人民的范圍廣。公民包括這個國家的全體社會成員,人民不包括全體社會成員,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雖然屬于公民,但不屬于人民的范疇。換句話說,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人民所表達的是群體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一個單獨的個體無法稱為人民。公民屬于個體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可以落實到某個人的身上。
人民和公民的區別
1、定義區別:
人民,更多意義上是一個政治上的概念,即一國成員之中,對某個政黨的理念表示認同并擁戴,那么該部份成員即為該政黨之“人民”。
公民,是相對國家而言,即每一個自然人,自他出生在某一國之日起,就取得的作為該國成員的資格,這個資格也叫國藉。
2、性質區別:
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公民是一個法律概念。
3、范圍區別:
人民是個集體概念,是眾多人的集合體,任何個人都不能稱為人民,而公民或國民則可用稱于單個人。
公民的主要權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并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